是指當事人以將來客觀確定到來的事實,作為決定法律行為效力的付款。
是指當事人在法律行為中特別規(guī)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績來決定法律行為效力的發(fā)生或消滅的法律行為。
是指法律行為成立之后,是否能發(fā)生效力尚不能確定,有待于其他行為或事實使之確定的法律行為。
是指已經成立的法律行為因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從而能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
就是指意思表示在打出并生效以后,表意人又承銷其意思表示。
最新試題
城鎮(zhèn)集體所有制企業(yè)
所有權的消極權能
分出
按份共有的內部關系
國家所有權
業(yè)主的專有權
自主占有
所有權的權能
動產與不動產的附合
完全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