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作為健康權的客體,是指生理健康,即維持人體生命活動的生理機能的正常運作和功能的完善發(fā)揮。
法律學上的生命,并不是泛指一切生活的生命,而僅指自然人的生命。它是人體維持其生存的基本的物質活動能力。
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的,概況人格獨立、人格自由、人格尊嚴全部內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產生和規(guī)定具體人格權的基本權利。
是指民事主體基于特定的身份關系產生并由其專屬享有,以其體現的身份利益為客體,為維護該種關系所必須的權利。
最新試題
所有權的占有權能
所有權的使用權能
發(fā)現埋藏物或隱藏物
國家所有權
自主占有
準共有
完全物權
不正當的干涉
保存行為
所有權的權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