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甲乙二人經人介紹相識,在沒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兩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記結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楹螅瑑扇烁星椴缓?,甲經常對乙施加暴力,將甲多次毆打傷住院。2000年10月,甲結識了一未婚女子丁,即與丁長期共同居住,對乙和丙不管不問。為達到與丁結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問:根據本案的情況,丙應當歸誰撫養(yǎng)?如果乙撫養(yǎng),乙可以向甲提出的撫養(yǎng)費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