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清有限責任公司(本題下稱“華清公司”)系甲、乙、丙、丁四家企業(yè)合資組建的電子產品生產企業(yè),甲企業(yè)擁有華清公司30%的股份;乙企業(yè)和丙企業(yè)分別擁有華清公司25%的股份;丁企業(yè)擁有華清公司20%的股份。華清公司2000年1月1日股東權益總額為11700萬元,其中股本為6000萬元,資本公積為2000萬元,盈余公積為250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1200萬元(其中包括1999年實現(xiàn)的凈利潤1000萬元)。
昌盛股份有限公司(本題下稱“昌盛公司”)為了穩(wěn)定其商品供貨渠道,自2000年起對華清公司進行一系列的投資活動。華清公司和昌盛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yè),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7%。昌盛公司對華清公司投資及其他有關業(yè)務資料如下:
(1)2000年1月4日,華清公司董事會提出199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提出的利潤分配方案為:
①按當年實現(xiàn)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②按當年實現(xiàn)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
③分配股票股利400萬元。
(2)2000年1月5日,昌盛公司與乙企業(yè)簽訂收購其持有的華清公司25%股份的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昌盛公司以3700萬元的價格購買乙企業(yè)持有的華清公司25%的股份;價款于3月31日支付;協(xié)議在簽訂當日生效。
(3)2000年3月31日,昌盛公司向乙企業(yè)支付購買華清公司股份價款3700萬元,并于當日辦理完畢華清公司股份轉讓手續(xù)。在辦理股份轉讓手續(xù)時,昌盛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與該股份轉讓相關的稅費20萬元。
華清公司3月31日股東權益總額為12000萬元,其中股本為6000萬元,資本公積為2000萬元,盈余公積為270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1300萬元(其中包括1月份實現(xiàn)的凈利潤120萬元,2月份實現(xiàn)的凈利潤80萬元,3月份實現(xiàn)的凈利潤100萬元)。
(4)2000年4月30日,華清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其董事會提出的199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并于當日對外宣告利潤分配方案。
(5)2000年11月1日,昌盛公司與甲企業(yè)簽訂華清公司股份轉讓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如下:
①甲企業(yè)將其持有華清公司30%的股份轉讓給昌盛公司;
②昌盛公司將其擁有完全產權的一棟寫字樓轉讓給甲企業(yè);
③昌盛公司另向甲企業(yè)支付補價270萬元;
④協(xié)議于2000年12月1日起生效。
簽訂該股份轉讓協(xié)議時,華清公司股東權益總額為12700萬元,其中股本為6400萬元,資本公積為2000萬元,盈余公積為270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1600萬元。
(6)華清公司2000年全年實現(xiàn)凈利潤1200萬元,其中1月份實現(xiàn)凈利潤120萬元,2月份實現(xiàn)凈利潤80萬元,3至12月份各月實現(xiàn)的凈利潤均為100萬元。
華清公司2000年12月31日,股東權益總額為12900,其中股本為6400萬元,資本公積為2000萬元,盈余公積為270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1800萬元。
(7)2001年1月1昌盛公司和甲企業(yè)分別辦理完畢股份轉讓和寫字樓產權轉讓手續(xù),昌盛公司同時以銀行存款向甲企業(yè)支付270萬元補價。
昌盛公司定字樓的賬面原價為5908萬元,已計提折舊1800萬元,已計提減值準備100萬元,公允價值為4300萬元。
(8)2001年1月20日,華清公司董事會提出200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提出的利潤分配方案為:①按當年實現(xiàn)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②按當年實現(xiàn)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③分配現(xiàn)金股利300萬元。
(9)2001年4月30日,華清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200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為:①按當年實現(xiàn)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②按當年實現(xiàn)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③分配現(xiàn)金股利800萬元。董事會于當日對外宣告利潤分配方案。
(10)2001年6月10,昌盛公司以1740萬元的價格將其自用一棟倉庫有償轉讓給華清公司。該倉庫賬面原價為3000萬元,已計提折舊15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原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原預計凈殘值為零,已使用5年。華清公司仍將其作為倉庫投入使用,該倉庫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零。
(11)2001年華清公司向昌盛公司銷售電子產品8000萬元,該產品銷售成本為6800萬元;昌盛公司在當年對外銷售該批電子產品的90%;剩余的10%形成昌盛公司的年末存貨。
(12)華清公司2001年全年實現(xiàn)凈利潤2000萬元,其中1月份實現(xiàn)凈利潤150萬元。
(13)2002年1月20日,華清公司董事會提出200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利潤分配方案為:①按當年實現(xiàn)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②按當年實現(xiàn)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③分配現(xiàn)金股利600萬元。
(14)2002年華清公司向昌盛公司銷售電子產品10000萬元,該產品的銷售成本為8500萬元。
昌盛公司2002年年末存貨中有2000萬元系從華清公司購貨而成的。
其他資料如下:
(1)昌盛公司對華清公司投資所形成的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為5年,在年末一次攤銷。
(2)假定轉讓倉庫和寫字樓時均不考慮相關稅費。
(3)昌盛公司合并會計報表的報出日期為次年3月20日。
(4)華清公司的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表決權。
(5)華清公司與昌盛公司之間的商品交易等均為正常交易,銷售價格均為不含增值稅的公允價格。
(6)華清公司的股利分配的股權登記日為每年5月10日。
(7)本題所涉及存貨均未計提跌價準備。
要求:
(1)編制與昌盛公司對華清公司投資相關的會計分錄。
(2)編制與2001年昌盛公司合并會計報表相關的會計分錄。
(3)編制2002年昌盛公司合并會計報表中有關存貨及固定資產抵銷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