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某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組織,招標人對其中4臺蒸汽鍋爐的采購招標過程時間安排如下:
(1)2008年8月9日-2008年8月14日發(fā)售招標文件;
(2)2008年8月16日上午9:00點組織投標預備會議;
(3)2008年8月16日下午4:00點為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4)2008年8月17日上午9:00點組織現(xiàn)場考察;
(5)2008年8月20日發(fā)出招標文件的澄清與修改,修改了幾個關(guān)鍵技術(shù)參數(shù);
(6)2008年8月29日下午4:00為投標人遞交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
(7)2008年8月30日上午9:00點投標截止;
(8)2008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招標人與行政監(jiān)管機構(gòu)審查投標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chǎn)許可證、合同業(yè)績等原件;
(9)2008年8月30日上午11:00,開標;
(10)2008年8月30日下午1:30~2008年8月31日下午5:30,評標委員會評標;
(11)2008年9月1日~2008年9月3日,評標結(jié)果公示;
(12)2008年9月4日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13)2008年9月5日~2008年9月6日,簽訂供貨合同。
[問題]
(1)逐一指出上述時間安排、程序中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2)如果該批蒸汽鍋爐需要一個半月交貨,其安裝與系統(tǒng)調(diào)試需要三個月時間,招標人與中標人在2008年9月6日簽訂鍋爐供貨合同是否可以保證2008年冬天供暖?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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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答題

某工程施工招標項目,招標人依據(jù)項目特點,確定的招標采購各項工作需求時間如下:
(1)編制并確定招標方案和計劃——3個工作日;
(2)協(xié)商并簽訂招標代理協(xié)議——3個工作日;
(3)編制資格預審文件——3個工作日;
(4)發(fā)布資格預審公告,出售資格預審文件——5個工作日;
(5)潛在投標人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5個工作日;
(6)接受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并組織資格評審——2個工作日;
(7)招標人提供施工圖紙及有關(guān)技術(shù)資料——簽訂委托協(xié)議后3個工作日內(nèi);
(8)編制招標文件——接到圖紙后5個工作日;
(9)編制工程標底——10個工作日;
(10)發(fā)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發(fā)售招標文件——5個工作日;
(11)組織投標人現(xiàn)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1個工作日;
(12)抽取評標專家——1個工作日;
(13)開標評標——2個工作日;
(14)招標人確認評標結(jié)果——2個工作日;
(15)中標公示——5個工作日;
(16)發(fā)出中標通知書——1個工作日;
(17)簽訂合同——4個工作日;
(18)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20個工作日。
[問題]
(1)對于工程建設施工項目,出售招標文件、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招標文件書面澄清文件發(fā)出的時限分別是什么?
(2)試畫出本項目招標工作流程的關(guān)鍵路徑,并計算招標全過程所需的總時間。

3.問答題

某政府采購項目采用詢價方式組織兩臺高速復印機采購,采購人按照以下程序組織了本次詢價采購:
(1)成立了三人詢價小組,其中采購人代表一人,為行政處處長;由財政部門組建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熘写_定的評審專家二人;
(2)編制詢價采購文件。為便于采購人選擇,詢價文件按照一般復印機標準提出了技術(shù)標準要求;
(3)確定5家詢價供應商名單;
(4)向確定詢價供應商發(fā)售詢價文件;
(5)公開組織詢價,按程序逐一唱出了報價人的報價,分別為22萬,16萬,32萬,36萬和31萬;
(6)組織詢價評審。5家供應商提供復印機的質(zhì)量、性能均滿足詢價文件關(guān)于一般復印機的要求,但普通復印機與高速復印機價格差異大,采購人決定按高速復印機統(tǒng)一技術(shù)參數(shù),要求供應商再次報價;
(7)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供應商進行了二次報價,分別為31萬,32萬,30萬,36萬和30.5萬;
(8)詢價小組進行二次評審;
(9)采購人確定報價為31萬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
(10)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簽訂合同,并在財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問題]
(1)本次詢價程序是否正確?為什么?
(2)詢價過程中有哪些不妥之處?逐一指出,并說明理由。
〖分析〗詢價采購僅允許詢價供應商一次性報出不可更改的價格,這種采購方式類似于招標,但在程序上比招標相對簡單,適合于具有通用技術(shù),質(zhì)量水準和服務基本相同的標的物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