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題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nèi)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nèi)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nèi),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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