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簽訂了施工合同,采用可調價合同形式。工期20個月,項目監(jiān)理機構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如下圖所示,各項工作在其持續(xù)時間內均按勻速進展,每月計劃完成的投資部分見下表。
施工過程中發(fā)生如下事件:
事件1:建設單位要求調整場地標高,設計單位修改施工圖,A工作開始時間推遲1個月,致使施工單位機械閑置和人工窩工損失。
事件2:設計單位修改圖紙使C工作發(fā)生工程量變化,增加造價10萬元,施工單位及時調整施工部署,如期完成了C工作。
事件3:D、E工作受A工作的影響,開始時間也推遲了1個月,由于物價上漲原因,6~7月份D、E工作的實際完成投資較計劃完成投資增加了10%。D、E工作均按原持續(xù)時間完成,由于施工機械故障,J工作7月份實際完成計劃工程量的80%,J工作持續(xù)時間最終延長1個月。
事件4:G、I工作的實施過程中遇到非常惡劣的氣候,導致G工作持續(xù)時間延長0.5個月;施工單位采取了趕工措施,使IX-作能按原持續(xù)時間完成,但需增加趕工費0.5萬元。
事件5:1工作為隱蔽工程,在驗收后項目監(jiān)理機構對質量提出了質疑,并要求對該工程進行剝離復驗。施工單位以該隱蔽工程已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驗收為由拒絕復驗。在監(jiān)理機構的堅持下,對隱蔽工程進行剝離復驗。復驗結果工程質量不合格,施工單位進行了整改。
以上事件1至事件4發(fā)生后,施工單位均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工期順延和費用補償要求。
1~7月份投資情況見下表。
事件1中,施工單位順延和補償費用的要求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問答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