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債的標的物的不同屬性,債可劃分為特定之債和種類之債。以特定物為標的的債稱為特定之債,以種類物為標的的債稱為種類之債。
是指沒有合法根據(jù)而獲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損失的事實。
是指沒有法定的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為他人管理事務或提供服務的行為。
最新試題
主債、從債
法定之債
債的發(fā)生原因
不當?shù)美?/p>
選擇之債
特定之債、種類之債
按份之債
合同
無因管理
從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