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涨屹Y不抵債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指定了管理人,并發(fā)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債權人在5月21日之前申報債權。在申報債權到期日前,A申報到期債權1000萬元;B申報到期債權1000萬元,該債權附有乙公司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C申報債權50萬元,該債權在一年后到期;D申報債權1200萬元,該債權附有在甲公司一棟樓房上設定的抵押權。在6月1日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管理人和其他債權人認為:B的債權不應當申報,而應當由連帶保證人承擔;C的債權未到期,不能確認;D的債權有抵押擔保,無需申報確認。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東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對甲公司進行破產重整。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該重整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隨后,D要求拍賣抵押樓房以清償自己的債權,被甲公司拒絕。重整期間,經(jīng)甲公司申請,人民法院批準,甲公司在管理人監(jiān)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財產和營業(yè)事務。6月30日,甲公司為維持營業(yè)正常進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棟樓房設定抵押向銀行借款1000萬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了重整計劃草案。該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1)一般債權人的債權僅償還60%,并且分兩年支付;
(2)公司股東將其擁有的50%的股份按照債權比例分配給一般債權人作為補償;
(3)抵押擔保債權人的債權在兩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額支付;
(4)自破產申請受理開始,所有債權停止計算利息,債權人會議對上述重整計劃草案進行了分組表決。除擔保債權人組外,各類債權人組合出資人組都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甲公司在與擔保債權人組協(xié)商不成的情況下,申請人民法院批準了重整計劃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計劃規(guī)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償?shù)谝还P債務之后,發(fā)現(xiàn)公司現(xiàn)金流嚴重不足,重整計劃無法繼續(xù)執(zhí)行。經(jīng)管理人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zhí)行,宣告?zhèn)鶆杖似飘a。甲公司請求一般債權人返還已經(jīng)支付的30%的清償款。
要求:
根據(jù)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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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對于債務人提出的破產申請,人民法院有權裁定不予受理,申請人對該裁定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訴
B.對于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債權人會議經(jīng)2次表決仍未通過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債權人對該裁定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訴
C.債權人與債務人達成的和解協(xié)議,須經(jīng)人民法院裁定認可
D.破產程序的終結必須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
最新試題
A公司銷售給B公司的機床是否屬于債務人財產?并說明理由。
根據(jù)本題要點(4)所提示的內容,一般保證人丙公司能否行使先訴抗辯權?因主債務尚未到期,債權人E銀行能否要求丙公司提前履行保證責任?并分別說明理由。
管理人拒絕D公司預先申報債權,是否符合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并說明理由。
根據(jù)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管理人是否有權要求乙公司向其返還該設備?當管理人要求乙公司向其交付該設備時,乙公司能否以其不存在“未依約支付價款等情形”提出抗辯?如果乙公司將該設備交付給管理人之后,乙公司已支付價款損失形成的債權應如何處理?并分別說明理由。
根據(jù)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當乙公司要求管理人及時支付剩余的40萬元價款時,管理人能否以該債務尚未到期為由提出抗辯?如果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及時支付40萬元的價款,給乙公司造成損害時,乙公司是否有權主張取回該設備?并分別說明理由。
根據(jù)本題要點(3)所提示的內容,對于該訴訟,在程序上C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并說明理由。
A公司管理人是否有權撤銷支付給董某的人身損害賠償金?并說明理由。
在確定管理人報酬時,該抵押物的價值能否計入計酬基數(shù)?管理人請求D銀行支付實現(xiàn)抵押權的相應報酬是否符合規(guī)定?并分別說明理由。
F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其受讓G公司的債權抵銷所欠A公司債務的主張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管理人拒絕C公司參加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是否符合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