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黃明與葉莉于1980年結婚,結婚前葉的父母送給葉一盒價值萬元的首飾作為嫁妝?;楹簏S、葉生育兩個子女。1990年,葉不幸遇車禍身亡。2001年,黃明認識了焦娟,兩人彼此都有好感,經人撮合,兩人于2002年結婚?;楹?,兩人感情很好。考慮到焦娟沒有子女,黃便與焦商量,把首飾歸焦個人所有,其余財產作為雙方共同共有的財產兩人簽訂了協議并到市公證處公證。后來,黃明的長子黃磊知道了父親和繼母的協議后,非常生氣,覺得父親把母親的東西送人,太不應該,便動員其妹黃芳一起到法院起訴,要求焦娟將首飾交出來。法院受理了此案。葉莉的父母送給葉的首飾是什么性質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