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李某因與妻子趙某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后經人介紹認識了柳某。在沒有和妻子趙某離婚的情況下,李某又通過熟人和柳某登記結婚。趙某知道后,非常憤怒,向甬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某咨詢后,知道重婚屬于自訴案件,于是委托王某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經審理,認為李某的行為構成重婚罪,依法作出判決。
(1)本刑事案件不是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程序上是否有錯誤?為什么?
(2)律師王某擔任本案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其工作步驟是怎樣的?
(3)律師王某決定接受委托的,應以什么名義辦理委托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