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追溯調整法
B.追溯調整法或未來適用法
C.未來適用法
D.公允價值法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A.賬戶分類和計算錯誤
B.應計項目和遞延項目期末未作調整
C.漏記已完成的交易
D.由于市場更新快企業(yè)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為年數總和法
A.股票或債券在市場上公開交易的小企業(yè)
B.具有金融性質的小企業(yè)
C.企業(yè)集團內的子公司
D.符合小企業(yè)劃型標準的小工業(yè)企業(yè)
A.購買價款
B.按照稅法規(guī)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C.運輸費
D.裝卸費及保險費
A.分期付款購買固定資產原來采用歷史成本計量,現在改為按購買價款的現值計量
B.持有至到期投資由于正常因素變化,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C.將發(fā)出存貨的計價由先進先出法改為加權平均法
D.在壞賬的處理中,由直接轉銷法改為備抵法
A.公司上年售出50萬元的產品因質量問題被退貨
B.公司支付2011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費4萬元
C.因遭受水災上年購入的存貨發(fā)生毀損100萬元
D.董事會提出利潤分配方案每10股送3股股票股利
最新試題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財會[2018]35號),某租賃合同約定,初始租賃期為1年,如有一方撤銷租賃將支付重大罰金;1年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再延長2年,如有一方不同意將不再續(xù)期,沒有罰金且預計對交易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不重大。上述情形下,租賃期應如何確定?
受同一方重大影響的企業(yè)之間是否構成關聯方關系?
企業(yè)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應當滿足哪些條件?
《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財會[2019]9號)規(guī)范的債務重組方式中,將債務轉為權益工具時,權益工具包括什么?
如果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的規(guī)定,以“貸款基準利率”為基準的金融資產視為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征,那么調整為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基準的金融資產是否能夠視為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征?
對于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財會[2017]14號)第三章分類為權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發(fā)行方在個別財務報表及企業(yè)集團合并財務報表中應當如何分類?投資方能否將持有的上述金融工具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對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和非調整事項,企業(yè)應當分別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財會[2018]35號),某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為5年,年租金按照租賃資產當年運營收入的80%計算,于每年末支付給出租人。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該租賃合同應如何對租賃負債進行初始計量和后續(xù)計量?
融資擔保、信用證、信用保險等符合“財務擔保合同”定義的交易,應當適用保險合同相關會計準則還是《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
如何判斷《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財會[2019]9號)規(guī)范的債務重組是否構成權益性交易?如果構成權益性交易,是否確認債務重組相關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