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礦權價款是指探礦權人通過投資探明的礦產(chǎn)地在探礦權有效期內轉讓給他人時所收取的費用,其本質是對投資人的一種回報。
一是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二是臨時使用土地期滿,當事人拒不交還土地的。
指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劃定的可供開采礦產(chǎn)資源的范圍、井巷工程設計分布范圍或者露天剝離范圍的立體空間區(qū)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