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下列有關公司權利能力的說法正確的是:()

A.公司自其依法登記并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享有民事權利能力,自其解散之日起終止其民事權利能力
B.公司的經(jīng)營范圍必須依法登記,經(jīng)依法登記的,才產(chǎn)生法律效力
C.公司權利能力所受到的限制,也同樣適用于公司行為能力
D.公司的意思能力是一種社團的意思能力,公示的對外行為須通過公司的法人機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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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問答題甲企業(yè)、乙企業(yè)和朱某作為發(fā)起人募集設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萬股股份,甲企業(yè)持有丙公司40萬股股份,乙企業(yè)持有丙公司20萬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萬股股份,其余股份以無記名股票的形式發(fā)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實行累積投票制。丙公司為獎勵公司杰出員工王某,用稅前利潤收購了本公司1萬股股票,但是在轉(zhuǎn)讓給王某前,王某辭職,丙公司遂決定由公司自己持有這1萬股股票。丙公司董事會成員之間發(fā)生矛盾,9名董事有4名辭職,公司管理混亂,董事會于董事辭職3個月后決定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增選4名董事。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召開15日前董事會通知了甲企業(yè)、乙企業(yè)和朱某,并公告了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張某持有丙公司6萬股股票,張某在臨時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提案要求股東大會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董事會認為張某的提案是無稽之談,未予理會。丙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增選出4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2萬股股票,但由于周某沒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便沒有參加臨時股東大會。周某在決議作出之日起第45日向法院申請撤銷丙公司此次臨時股東大會增選4名董事的決議。根據(jù)以上情況,回答下列問題丙公司董事會對張某提案的處理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為什么?
3.問答題

凱萊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公司股東為張某與李某,各持有50%的股份,公司不設董事會及監(jiān)事會,李某任職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長,張某任職公司總經(jīng)理并兼公司監(jiān)事。公司章程對股權轉(zhuǎn)讓作了明確規(guī)定,即股東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zhuǎn)讓股權須經(jīng)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同時章程中還規(guī)定,股東會的決議須經(jīng)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二分之一以上”不包括本數(shù)),但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決議時,必須經(jīng)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從2015年開始,張某與李某之間因意見不合,出現(xiàn)了矛盾。從2015年至2019年,李某和張某之間的矛盾越來越深,這期間,凱萊公司從未召開過股東會。公司所在地的調(diào)解委員會于2018年12月15日、16日兩次組織雙方進行調(diào)解,但均未成功。之后,張某以凱萊公司陷入僵局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解散公司。
凱萊公司及李某在庭審中辯稱:凱萊公司及其下屬公司運營狀態(tài)良好,不符合公司解散的條件,張某與李某的矛盾有其他解決途徑,不應通過司法程序強制解散公司。法院在審判過程中進行了調(diào)解并未取得進展。
問題:

本案中法院是否應當支持張某解散凱萊公司的訴訟請求?為什么?
5.問答題甲、乙國有企業(yè)與另外7家國有企業(yè)擬聯(lián)合組建設立"宏達航空貨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宏達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內(nèi)容是:公司成立3年內(nèi)股東繳足所有出資即可。公司股東會除召開定期會議外,還可以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須經(jīng)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監(jiān)事提議召開。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指出了公司章程中的不合法之處。經(jīng)全體股東協(xié)商后,予以糾正。2014年1月,宏達公司依法登記設立,甲以專利技術出資,協(xié)議作價出資1200萬元,乙認繳的出資1400萬元,是出資最多的股東。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首次股東會會議,設立了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董事會有9名成員,分別是9家國有企業(yè)的負責人。監(jiān)事會有5名成員,其中1人是公司職工代表。2014年2月,宏達公司董事會發(fā)現(xiàn),甲作為出資的專利技術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為了使公司股東出資總額仍達到1億元,董事會提出了解決方案,即由甲補足差額;如果甲不能補足差額,則由其他股東按出資比例分擔該差額。2014年3月,公司經(jīng)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后,經(jīng)濟效益較好,董事會擬訂了一個增加注冊資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將公司現(xiàn)有的注冊資本由1億元增加到1.5億元。增資方案提交到股東會討論表決時,有5家股東贊成增資,該5家股東出資總和為583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shù)的58.3%;有4家股東不贊成增資,4家股東出資總和為417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shù)的41.7%。股東會通過增資決議,并授權董事會執(zhí)行。2014年4月,宏達公司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杭州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在生產(chǎn)經(jīng)營過程中,因違約被訴至法院。對方以宏達公司是杭州分公司的總公司為由,要求宏達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宏達公司的首次股東會議的召開和決議有哪些不合法之處?為什么?
6.問答題甲企業(yè)、乙企業(yè)和朱某作為發(fā)起人募集設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萬股股份,甲企業(yè)持有丙公司40萬股股份,乙企業(yè)持有丙公司20萬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萬股股份,其余股份以無記名股票的形式發(fā)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實行累積投票制。丙公司為獎勵公司杰出員工王某,用稅前利潤收購了本公司1萬股股票,但是在轉(zhuǎn)讓給王某前,王某辭職,丙公司遂決定由公司自己持有這1萬股股票。丙公司董事會成員之間發(fā)生矛盾,9名董事有4名辭職,公司管理混亂,董事會于董事辭職3個月后決定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增選4名董事。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召開15日前董事會通知了甲企業(yè)、乙企業(yè)和朱某,并公告了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張某持有丙公司6萬股股票,張某在臨時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提案要求股東大會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董事會認為張某的提案是無稽之談,未予理會。丙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增選出4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2萬股股票,但由于周某沒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便沒有參加臨時股東大會。周某在決議作出之日起第45日向法院申請撤銷丙公司此次臨時股東大會增選4名董事的決議。根據(jù)以上情況,回答下列問題法院是否應當支持周某的主張?為什么?
7.問答題

三秋葉有限責任公司在2015年1月成立,股東甲、乙、丙、丁持股比例分別為30%、20%、10%、5%,該四位股東持有三秋葉公司的股份為最高的,另有股東戊、庚等。
三秋葉公司的公司章程“注冊資本和股份”一章中規(guī)定如下:“公司股權不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團體和個人出售、轉(zhuǎn)讓。經(jīng)董事會批準后可在公司內(nèi)部贈與、轉(zhuǎn)讓和繼承。持股人若辭職。持股人若辭職、調(diào)離或被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人走股留,所持股份由企業(yè)收購......”公司章程“股東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一章中規(guī)定如下“本章程由全體股東共同認可,子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該公司章程經(jīng)三秋葉公司全體股東簽名通過。
直至2016年1月,三秋葉公司的效益一直很好,產(chǎn)生待分配紅利300萬元,股東會決議在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紅利,但后來該決議并沒有得到董事會的執(zhí)行。股東丙遂以三秋葉公司和董事會為被告提起訴訟。
2017年,股東乙代表三秋葉公司與四月花公司之間簽訂了設備買賣合同,股東乙已明顯高于市價的價格即400萬元(市場價為200萬元)從四月花公司購入設備,年底,三秋葉公司年度財務報表顯示虧損了150萬元,后股東戊發(fā)現(xiàn)股東乙為四月花公司的大股東,股東戊認為正是股東乙的高價購買行為造成公司虧損。
問題:

三秋葉公司的章程中關于“人走股留”的規(guī)定,是否違反《公司法》?為什么?
8.問答題甲企業(yè)、乙企業(yè)和朱某作為發(fā)起人募集設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萬股股份,甲企業(yè)持有丙公司40萬股股份,乙企業(yè)持有丙公司20萬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萬股股份,其余股份以無記名股票的形式發(fā)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實行累積投票制。丙公司為獎勵公司杰出員工王某,用稅前利潤收購了本公司1萬股股票,但是在轉(zhuǎn)讓給王某前,王某辭職,丙公司遂決定由公司自己持有這1萬股股票。丙公司董事會成員之間發(fā)生矛盾,9名董事有4名辭職,公司管理混亂,董事會于董事辭職3個月后決定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增選4名董事。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召開15日前董事會通知了甲企業(yè)、乙企業(yè)和朱某,并公告了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張某持有丙公司6萬股股票,張某在臨時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提案要求股東大會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董事會認為張某的提案是無稽之談,未予理會。丙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增選出4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2萬股股票,但由于周某沒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便沒有參加臨時股東大會。周某在決議作出之日起第45日向法院申請撤銷丙公司此次臨時股東大會增選4名董事的決議。根據(jù)以上情況,回答下列問題丙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之處?
9.問答題甲企業(yè)、乙企業(yè)和朱某作為發(fā)起人募集設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萬股股份,甲企業(yè)持有丙公司40萬股股份,乙企業(yè)持有丙公司20萬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萬股股份,其余股份以無記名股票的形式發(fā)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實行累積投票制。丙公司為獎勵公司杰出員工王某,用稅前利潤收購了本公司1萬股股票,但是在轉(zhuǎn)讓給王某前,王某辭職,丙公司遂決定由公司自己持有這1萬股股票。丙公司董事會成員之間發(fā)生矛盾,9名董事有4名辭職,公司管理混亂,董事會于董事辭職3個月后決定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增選4名董事。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召開15日前董事會通知了甲企業(yè)、乙企業(yè)和朱某,并公告了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張某持有丙公司6萬股股票,張某在臨時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提案要求股東大會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董事會認為張某的提案是無稽之談,未予理會。丙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增選出4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2萬股股票,但由于周某沒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便沒有參加臨時股東大會。周某在決議作出之日起第45日向法院申請撤銷丙公司此次臨時股東大會增選4名董事的決議。根據(jù)以上情況,回答下列問題甲企業(yè)、乙企業(yè)、朱某、丙公司在增選4名董事的表決中各擁有多少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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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萊公司的治理機構是否存在不規(guī)范的地方?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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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召開的公司股東會會議是否有瑕疵,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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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有限責任公司有9名股東,現(xiàn)明月公司的經(jīng)營狀況良好,公司決定增加公司的注冊資本100萬元,又在之后的股東會會議上決定將明月公司分立為明亮和月光兩個有限責任公司。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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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公司董事會對張某提案的處理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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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是欣月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其持有5%的股份。因股東之間產(chǎn)生矛盾,導致公司連續(xù)兩年不能成功召開股東會,公司的經(jīng)營管理出現(xiàn)嚴重困難。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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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公司是否應替杭州分公司承擔違約責任?請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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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六律師在審查發(fā)起人擬訂的方案時,提出幾條意見。下列意見中不符合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是:()

題型:不定項選擇

宏達公司的首次股東會議的召開和決議有哪些不合法之處?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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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1月三秋葉公司作出的決議中,請評價股東會、董事會、股東丙的行為?

題型:問答題